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UGS教师教育联盟是由陕西师范大学慕课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资源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与国内知名师范院校、区域教育局和知名中小学共同发起,旨在推动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的公益性学术组织。(U代表师范大学、G代地方政府、S代表中小学)。
第二条 联盟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顺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借助大学的学术优势,联合全国知名中小学,开发高质量在线课程,推动我国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联盟的目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个别化、自主性与互动式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面向卓越教师培养的课程体系改革与资源建设;探索在职教师培训、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努力承担名校的社会责任,辐射名校的教改成果,使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为全社会的教师享用。
第二章 主要任务与活动原则
第四条 联盟的主要任务
(一)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基于UGS模式的卓越教师培养策略与培养模式;
(二)探索大数据时代“低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手段,开发个别化、自主性与互动式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组织全国名师、名校视频教学案例活动,推动“区域名师发展计划”;
(四)从对“翻转课堂”等的研究切入,推动各联盟学校的微课资源建设,开发各门学科的教学资源;
(五)探索面向卓越教师培养的课程体系改革与资源建设;
(六)探索创客教育实施路径,研发创客教育资源;
(七)维护积学堂网站的运行,制订网络课堂的制作、审核标准。
第五条 联盟的活动原则
(一)联盟以自愿加入为原则,成员有随时退出的自由。
(二)联盟坚持开放共赢原则,开发的所有课程在联盟网站向联盟单位成员免费提供。
(三)联盟坚持成果共享原则,组织召开经常性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交流成果,共同发展。
第三章 成员
第六条 联盟由陕西师范大学慕课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资源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与国内知名师范院校、区域教育局和知名中小学共同发起。单位加入,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秘书处的审核。
个别成员单位未能履行联盟义务,秘书处有权劝其退出。
第七条 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大会,参与讨论与联盟发展有关的重大政策、决议和事项;
(二)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权;
(三)对联盟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与和支持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执行联盟的决议,认真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三)大学每个学校至少在积学堂开3-5门教师教育慕课,中学每个学校至少开一门慕课或提交优秀的案例教学微视频,建议每个月不少于5个微视频;
(四)主动提供其他有关的信息和材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设置为:联盟大会和秘书处
(一)联盟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召开1-2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二)联盟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秘书长与副秘书长由联盟大会推荐产生,秘书处设在陕西师范大学慕课中心。秘书处为联盟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的各项工作;负责联盟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三)各联盟成员单位推荐一名秘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2016年4月25日第一次联盟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盟秘书处。
-
为教师成长提供平台,为教师发展助力!顶!!!!!!!!(0) 回复 (0)
-
真的很好!加入!支持!!!!!(0) 回复 (0)
-
想学,支持所有想学的人。(0) 回复 (0)
-
U-G-S提的好!10年我们和东北师大时任教师教育办公室主任的董玉琦老师就探讨交流过这个问题,有这样一个技术平台为依托,建成虚拟和现实结合的教师教育联盟平台,是推动U-G-S深入发展的必要一步!(0) 回复 (0)
-
慕课支持了想要学习的人,最好也可以支持想要教学的人。(4) 回复 (0)
-
实施(2) 回复 (0)